無題
很久很久以前的一篇日記,很起勁的在說「愛」。
那時的自己,真的覺得自己有很深愛著某些人。
前天的自己也是這麼覺得。
昨天的自己也是。
但今天的我很懷疑。
一直到如今,我很確定神愛我,有人愛我,也看見神愛其他人,也看見人愛其他人。
不過我就好像沒看見自己愛別人、愛神。
一切都那麼虛偽。
當日那一篇日記的留言?,有人回應說有覺得我很愛他們。
真的嗎?
不要為一時的氣氛感染。
冷靜的想,再想一次。
其實你們自己也不敢肯定吧?
Now faith is the substance of things hoped for, the evidence of things not seen. (Hebrews 11:1)
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(希伯來書11:1)
06立志:不再期求回報,只要爭取付出;不再榮耀自己,只要倚靠上帝!
3 Comments:
哈~不知是甚麼一回事~
不過,我會覺得有沒有愛在其中,視乎個人感受,或者,是你負出了而自己不覺得罷~
我是凡人,因此我的愛是分層次的。由親及疏,不是不愛別人,而是給自己的愛最多。"兼愛"這種高難度動作是只有一個人做到的(其實我認為他也做不到)。所以,很難就這樣說"愛"或"不愛",只能說付出的愛是多或是少.
文仔:
你真好....你真是比你看起來的樣子好太多了!(這真的是讚啊!)
我也很希望我是付出了愛而不自知.
我但願如此.
sil:
說得很有道理.
但很可惜, 我處於一個連自己付出的是不是愛都成問題的處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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